各有關供貨商:
根據《關于做好2011-2012年度通用辦公設備協議供貨全省聯動采購工作的通知》(浙財采監〔2011〕25號)文件精神,現符合要求的供貨商到舟山市招投標中心政府采購科進行報名:
一、供貨商資格要求:
1、供貨商須在舟山本島設有固定的經營機構,且公司營業時間在半年以上,以工商營業執照營業期限起始時間計算。
2、供貨商公司至少有5名或以上正式職工,以社保局蓋章的社保清單為準。
3、為浙江省政府采購網正式注冊供貨商。
二、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1、供貨商獲得授權的品牌一覽表,后附省協議供貨數碼相機、數碼設備
攝像機中標供應商的授權書復印件或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的供貨商名單打印資料等資料。
2、保證金繳納憑證,在本次報名前須完成履約保證繳納工作。
3、本次協議供貨的履約保證金繳納按以下標準執行:協議供貨品牌數量為1-10個的,繳納1萬元保證金;協議供貨品牌數量為11-20個的,繳納2萬元保證金;協議供貨品牌數量為21個及以上的,繳納3萬元保證金。品牌數量與其供貨產品分類對應。
4、履約保證金帳號:
收款單位名稱:舟山市市級會計核算中心―招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舟山市工商銀行新城支行,
銀行賬號:1206022429000014270
5、供貨商本次報名將視同認可《2011-2012年度舟山市本級供貨協議》各項條款內容,待復印件、
打印機等其他全省聯動協議采購產品全部確定后統一進行簽訂采購協議(不包括
服務器、計算機、空調和電視)。如現階段供貨時發生違約情況,將按照本協議進行處理。
6、本次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0月19日,逾期將不再列入協議供貨商名單中。
聯系人:何先生,電話:2282895 傳真:2280954
舟山市招投標中心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