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因首次評標,有效投標單位提供的資料不能滿足要求,被評標委員會終止,現重新發布招標公告如下:
1.招標條件
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長沙)綜合實驗大樓弱電系統安裝工程項目(招標編號:SXBC2011-0420)已經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長經開產業投[2009]022號文件批準建設。湖南三湘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受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委托,對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長沙)綜合實驗大樓弱電系統安裝工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
2.1項目名稱:國家工程機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長沙)綜合實驗大樓弱電系統安裝工程
2.2建設單位: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3建設地點: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漓湘東路與東十線交叉口東南角
2.4建設規模:檢驗中心綜合實驗大樓建筑面積為19821.1平方米,屬框剪結構,地上10層。
2.5工 期:300日歷天
2.6質量標準: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驗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規定保修;
2.8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9招標范圍:監督檢測中心綜合實驗大樓內弱電系統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3.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外省企業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申請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三年內具有類似工程業績施工經驗;
3.3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注冊單位必須與申請人一致)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無在建項目且近三年內具有類似工程業績施工經驗;
3.4技術負責人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電氣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無在建項目;
3.5本項目關鍵崗位人員按湘建建(2010)109號文要求最低配備為: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崗位資格證書注明的單位應與投標人一致)。
3.6企業信譽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并能提交相應的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申請人近三年承建工程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無不良市場行為。
3.7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外省企業關鍵崗位人員應提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本公告發布后出具的無在建項目證明原件。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資格申請。
4.投標人資格審查方式:采用基本資格審查。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投標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00時(節假日不休息)。
5.2投標申請人請于上述規定時間內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以及本項目負責人持①介紹信;②法人資格證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原件;③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④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⑤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⑥注冊建造師證、職稱證原件以及建造師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 ⑦申請人以及項目負責人近三年類似工程業績資料原件(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表、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⑧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證書原件以及關鍵崗位人員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原件;⑨外省企業需由法定代表人攜帶企業入湘施工登記證原件、關鍵崗位人員證書真實性證明以及無在建項目證明原件到場;(上述所有原件資料復印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到湖南三湘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長沙市新建西路107號湘凱綜合樓B棟403#)報名。
6.投標文件的獲取
6.1獲取地點:湖南三湘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每套售價人民幣肆佰元,售后不退。
7.本次招標評標辦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號文“綜合評估法Ⅰ”。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沙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三湘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新建西路107號湘凱綜合樓B棟403
聯系人:羅先生
電 話:0731-85135397 傳 真:0731-8513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