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國境內注冊且注冊資金為100萬元及以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具有省級及以上公安部門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安裝、維修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
6、具有2009年以來單個合同金額為50萬元及以上監控業績1個;
7、非川渝兩地的投標人在川渝范圍內應具有經工商注冊的與投標人一致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務機構;
8、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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