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本次招標安裝的硬件、軟件功能及應用系統必須完全滿足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川高法【2011】562號文件要求);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含壹佰萬元);
8、在產品清單中注明必須有產品制造商授權的,投標人非投標產品制造商必須獲得投標產品制造商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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