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海安縣交通運輸局的委托,對新G204、G328信號燈設置高清電子警察 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特邀請有相關經營資質的單位參加談判。
一、采購文件編號: HAZC-(2011)競字第0391號
二、采購內容
項目概況:
1、新G204、G328共14個信號燈設置高清電子警察(含實地勘察、方案設計、設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技術應用培訓以及建成后的運行維護維修等);
2、中心相關設備的購置、安裝、調試及維護;
3、謝河村8組204國道信號燈供電線路架設(中標后委托電力部門實施,費用由中標人支付);
付款方式:
1、本項目采取總額計量,經費包干,中間不作費用調整(報價含采購、施工、調試及維護的所有費用)。
2、工程完工后支付50%的工程款,2012年年底支付30%的工程款,余款待審計后支付。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45天內。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法定條件: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的相關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或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資質,并具備省、部級及以上相關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談判時副本備查);
(2)承接過類似(高清電子警察項目或帶高清電子警察的信號燈項目)工程項目(談判時相關業績合同原件備查);
(3)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級建造師資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談判時證書原件備查)。
(4)電子警察系統必須具有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頒發的檢測報告。
四、談判報名時間: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供應商可自行下載談判文件,如決定參與談判,則在2011年12月27日上午11:00前,將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參加談判供應商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聯系電話、郵寄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傳真或送達我中心進行登記,未登記的供應商將拒絕參加談判。
五、談判文件遞交時間:2011年12月29日上午8:30起-9:00止(北京時間)
遞交地點:海安縣政府采購中心采購項目招標組44號窗口
六、談判開始時間:2011年12月29日上午9:10(北京時間)
七、談判地點:海安縣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
八、談判主持單位
單位名稱:海安縣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江蘇省海安縣長江中路86號三樓
電話: 0513-88897064(傳真)
郵政編碼:226600
聯系人:田友玉
開戶行:江蘇海安農村合作銀行營業部
戶名:海安縣財政局結算中心
銀行帳號:3206213001241000000145
九、采購單位:海安縣交通運輸局
聯系人及電話:喬亞東 0513-88906552
信息發布網站:
江蘇省海安縣政府采購中心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