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新晃縣公安局委托,就城市治安防控電子設備項目實施競爭性談判采購,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項目名稱:新晃縣公安局城市治安防控設備采購
2、采購單位:新晃縣公安局 地址:新晃縣人民路
聯系人:彭平 電話:13874401919
3、 采購編號:晃財采計[2012]02號
4、采購內容:監控設備(詳細內容及數量見《談判文件》)
5、對供應商資格要求: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企業注冊資金在100萬元及以上。投標人必須具備省級以上公安部門(含省級)頒發的《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單位備案證》貳級資質,且須在湖南省公安廳技防辦備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
6、談判文件購買方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攜帶以下資料①單位介紹信(原件)及持信人有效身份證(原件);②《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③《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④《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原件,⑥《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單位備案證》副本原件和湖南省公安廳技防辦備案證原件:⑦監控產品生產廠家授權書、于2012年3月5日起至2012年3月13日止,每天8:30-17:30(北京時間),到新晃縣政府采購中心(行政中心一號樓B座313室)購買談判文件。
7、標書每份售價300元整。
8、談判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2年03月15日上午9點30分
9、談判開始時間:2012年03月15日上午9點30分
10、談判地點:新晃縣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新晃縣行政中心一號樓B座)
11、聯系電話:0745-6228831
12、聯系人: 蒲先生 廖先生(13974521723)
新晃縣政府采購中心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