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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 委托,對長春市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辦公室監控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談判采購,茲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報價。 |
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二、采購人: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 | ||||||||||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交警支隊機關其它專用設備競爭性談判 | ||||||||||
四、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計劃編號:2012-05-34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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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 ||||||||||
六、報價有效期:為 6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會時間:2012 年 06 月 06 日 10 時 00 分 | ||||||||||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九、報價文件份數: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 ||||||||||
十、發放談判文件起始時間:2012 年 06 月 04 日 09 時 04 分 | ||||||||||
十一、發放談判文件截止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二、發放談判文件地址:網上免費下載 | ||||||||||
十三、遞交報價文件開始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00 分 | ||||||||||
十四、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五、遞交報價文件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六、談判會時間:2012 年 06 月 11 日 09 時 30 分 | ||||||||||
十七、談判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十八、采購內容:辦公室監控設備 | ||||||||||
十九、交貨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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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貨期: 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 | ||||||||||
二十二、報價人資質要求: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和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2、具有安防工程三級資質以上資質。 | ||||||||||
二十三、貨物質量要求:合格 | ||||||||||
二十四、售后服務:設備在保期間,提供免費保修;保修期為叁年,保修期自使用方驗收合格的日期開始計算,保修期外提供有償維修;由支隊組織專家組,對項目進行驗收。 | ||||||||||
二十五、談判保證金:2000元 | ||||||||||
二十六、評標方法:最低價法 |
補充說明 |
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長春市政務中心二樓(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政編碼:130011 傳真:0431-88779609 聯系人: 張華宇 電話:88779603 耿聆 電話:88779607 采購人名稱:長春市交警支隊 項目負責人:張志軍 聯系電話:0431-89137026 地 址: 郵 編: |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