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省外企業投標人在四川境內應具有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分支機構,能提供本地化服務支持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四川省內10人連續24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省外企業還須提供入川備案證原件);
4、投標人具有安防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5、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紀錄,且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實、合法、有效(由供應商承諾,若供應商承諾不屬實,在采購結果公示期結束前,一經查實將取消其供應商資格或中標侯選人資格);
注: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必須攜帶如下資料: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鮮章);非四川省內投標人須提供投標人的營業執照原件、四川省內注冊的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原件、四川省內10人連續24個月及以上社保資金繳納證明原件;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應出示單位介紹信(原件)、購買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證明文件均要求提供有效合法的復印件(也可以提供彩色影印件)。所有復印件或影印件要求內容清晰并且必須加蓋投標人印章(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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