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安消防局液晶顯示屏采購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
根據武漢市政府采購辦公室武財采計[2012]2182號計劃函要求,武漢吉通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受武漢市公安消防局的委托,對武漢市公安消防局液晶顯示屏采購項目進行政府采購代理,經武漢市政府采購辦公室批準,該項目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現邀請合格供應商前來進行競標。
一、項目編號:WHJT-CZH-2012-3184
二、采購內容:
液晶顯示屏采購項目
三、招標控制價:
人民幣肆拾壹萬元整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且:
1、供應商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且注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以上。
2、供應商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商業道德。
3、供應商應是從事視頻顯示設備、軟件、系統集成并有相關經驗的廠商、公司、單位。由于本系統對安全性要求較高,所提供產品必須通過國家3C認證證書,及公安部檢測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供應商所投設備和軟件必須得到生產廠商有效授權。供應商所選擇的系統設備生產廠商必須在中國大陸設有常駐機構或授權的技術支持機構,有備品、備件倉庫和維修點,以保證日后的技術支持。
5、投標設備的購置,應通過國內正規合法供貨渠道,在國內有完善的售后服務保證系統,以便于今后提供有保障的售后服務。
6、供應商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信譽和業績,并具有足夠的經濟及技術能力保證按照采購人提出的技術要求,按時、高質量的完成設備安裝服務。
7、須提供主要設備(DID液晶顯示單元的面板、拼接控制器)制造商或經制造商授權的經銷商針對本項目的產品授權書原件,并提供二年售后服務承諾函。
8、必須提供銀行資信證明或201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9、必須提供類似業績證明材料;
10、具備較強的售后服務能力,在武漢市內設有常駐的售后服務機構;
11、商業信譽、財務狀況良好,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活動中無不良紀錄;
12、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令、條例和政府采購有關制度。一旦參加,則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供應商可于2012年11月15日起,至2012年11月23日17:00時止(節假日除外),攜帶上述第四條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原件(營業執照、工商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資質、銀行資信證明材料或財務審計報告、類似業績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到武漢市蘭陵路1號(中南機電大廈3樓)武漢吉通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報名、領取談判文件。
六、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遞交地點:2012年11月26日14:30前,將響應文件遞交至武漢吉通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三樓會議室。
七、談判時間及地點:2012年11月26日14:30在武漢吉通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三樓會議室。
八、聯 系 人:匡仁杰、李響
聯系電話:027-82794909、82774315
傳 真:027-82776817
武漢吉通工程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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