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名 稱 :大通河納子峽水電站火災報警系統及其附屬設備采購
合 同 編 號 :ZX-JS-NZX-第31號(2013)總306號
招 標 人: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青海黃河能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青海黃河能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就大通河納子峽水電站火災報警系統及其附屬設備進行公開招標。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納子峽水電站裝機87MW(3×29MW),位于青海省門源縣和祁連縣的交界處,距西寧市約
本次招標將由中標人提供本招標文件規定的火災報警系統設備供貨范圍內所有硬件及軟件的選型、制造、設計開發、提供相關圖紙資料、試驗(包括工廠試驗、出廠試驗、交接試驗)、包裝、運輸、現場開箱檢查、現場安裝指導、現場調試、聯調試運行和系統驗收以及對運行維護人員的培訓等內容。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
(1) 1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控制器等;
(2) 1套操作控制站;
(3) 1套UPS電源;
(4) 1臺打印機;
(5) 各型現地火警探測器及信號控制模塊(約217個);
(6) 2面端子箱。
(7) 投標設備的設計、制造、工廠試驗、檢驗、包裝、運輸、交貨等;
(8) 提供必要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滿足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運行維護;
(9) 提交必要的圖紙和資料;
(10) 負責投標設備與電站其它系統之間連接部分的技術協調工作;
(11) 投標設備的安裝和現場試驗將由其它承包人完成,賣方必須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安裝指導、調試,參與全廠相關系統的聯調;
(12) 負責設備出廠試驗、現場技術服務及對買方人員的培訓;組織召開設計聯絡會,并參加其它廠商的設計聯絡會;
賣方應提供完整的設備和附件。任何元件和裝置,如果在本供貨范圍中沒有提到,但對于火災報警系統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是必需的,也應包括在內,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本工程由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火災報警系統設備開發生產企業,其注冊資金為200萬元及以上。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設備的制造和供貨,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近三年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應具有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投標人的設計、試驗、制造、檢測和檢驗等所有階段工序工藝及質量保證體系應通過ISO9000族系列標準認證并提交認證證書復印件。投標人應提供實施本標設備的設計、試驗、制造、檢測和檢驗能有效根據ISO9000族系列標準采取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的文件,確保本投標設備的設計、檢驗和制造滿足招標文件的質量要求。
1.4.5 主要外購設備及外購件
本招標設備需外購部件時,主要外購設備及外購件的原生產廠家也應符合本招標文件的規定的相應資格
1.4.6 設計、制造能力
投標人必須提供以下資料文件證明其具備的設備設計及制造能力。
1.4.6.1 主要人員的資格
擔任本招標設備的主要人員必須具有同類設備設計、開發、試驗、制造工藝、現場服務、質量控制、質量保證及安裝、調試、驗收和培訓經歷。
1) 獨立設計本招標設備的開發能力;
2) 滿足加工和生產投標設備的廠房及加工設備;
3) 滿足廠內試驗、現場試驗所需的設備和儀器等。
投標人應在近5年內向單機容量30MW或總裝機容量100MW及以上水電站提供過兩個項目的火災報警系統,且該系統具有兩年以上成功運行經驗。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作為廢標處理,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投標文件必須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北京時間9:30時截止時間前遞交招標人,送達地點為青海省西寧市五四西路43號黃河水電大樓裙樓二樓2010室。
地 點:青海省西寧市五四西路43號黃河水電大樓裙樓二樓2002室
聯 系 人:范慧琴
電 話:0971-6322926
傳 真:0971-6322926
電子郵箱:zbb6322920@163.com
郵 編:810008
單 位:青海黃河能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青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河電力支行
帳 號:40005416410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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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張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