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婁底市文化中心建設項目已由婁發改投[2012]482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婁底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名稱:婁底市文化中心智能化系統工程
2.2 建設地點:婁底市體育中心東北側;
2.3 規 模:婁底市文化中心由美術館、博物館、圖書館、群眾文化中心、群眾藝術館(文化館) “四館一中心”組成;總建筑面積498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9890平方米),本次招標項目為智能化系統工程,投資約860萬元(其中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約占30%)。
2.4 工期要求:暫估270 日歷天,與土建工期同步。
2.5 質量要求:合格標準;
2.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 80號令保修;
2.7 招標范圍:包括婁底市文化中心綜合布線系統、安全防范系統、背景音樂與共廣播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電子信與顯示系統、會議統、一卡通系統、機房工程和防雷接地系統設備采購、安裝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施工設計圖和工程量清單。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 機電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專業貳級或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無在建工程。
3.4技術負責人具有與本工程項目相關專業 中級 及以上職稱;
3.5 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湘建建[2010]109號文《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配備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
3.6 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二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
3.7 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在本單位的近6個月(2013.2-2013.7)的社保證明;
3.8 關鍵崗位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崗位資格證書注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投標人一致;
3.9 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省外企業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
3.10省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建工程情況和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湖南省內在建工程情況以評標時由評標專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3.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
3.12其他資格要求:
①、投標人、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13年7月 23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19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I”。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及押金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壹拾柒萬貳仟元整,投標人承諾不發生圍標、串標行為押金人民幣陸拾捌萬捌仟元整,合計人民幣捌拾陸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及押金的托管賬戶。到賬截止時間為:2013年 8 月 12日17 時(北京時間)。托管賬戶開戶名: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湖南省工商銀行婁底分行興城支行;帳號:1913010129100079722。遞交投標保證金及押金時,必須在銀行進賬單上注明“文化中心智能化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及押金,如果沒注明的,由此造成無法查實是否到賬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5.2 未按時提交投標保證金和押金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2013年 7 月 23 日~2013年 8 月12日17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在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http://www.ldjs.gov.cn )進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如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與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http://www.ldjs.gov.cn )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3年 8 月 13日09時30分,地點為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婁底市政府東側)。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根據婁建發[2011]11號文件規定,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須親臨投標地點和開標現場,當面簽署誠信承諾書并加蓋公章。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7.4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婁底日報、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上發布。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投標人在參加投標過程中(或中標后在施工過程中),如被發現存在圍標、串標、轉包、人員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其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招 標 人:婁底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婁底市建設路
代理機構: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長沙市東風路1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