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相關的經營范圍。 2、投標人必須具有廣東省公安廳頒發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一級資質證書或一級備案證。 3、投標人(含其授權的下屬單位、分支機構)在投標前三年內未受到各級管理部門處分或處罰,無不良記錄。(投標人須主動填報受處分或處罰的記錄,如果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凡兩家或以上供應商參加同一項目的采購,有如下情況的,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1)、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為同一股東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為其他公司最大股東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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