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預審公告
長治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長治市環境保護局的委托,對其所需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維護進行國內邀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本項目資質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招標活動。
一、項目名稱: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維護
二、項目編號:長政采[2013]YQ-C-1Ⅱ
三、擬招標的內容
1、本次邀請招標共分一包,投標人可以所投包內項目必須完全響應本招標文件所列內容。
第一包:
序號 |
服務內容 |
維護期 |
1 |
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維護 |
3年 |
注:所采購的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2、入圍運營商:本次招標入圍運營商2家
3、維護時間:2013年至2015年
4、維護地點:長治市范圍內省控及省控以下污染源監控點位
四、擬邀請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被設區的市以上行政執法機關處罰金額在3萬元及以上的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資格條件
(1)《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統一開展全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第三方運營的工作的通知》晉環函【2013】274號文件中明確全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設施中標運營商(資格預審時應出具省政采中心出具的中標通知書)。
(2)連續兩年以上從事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營,在長治市境內安裝自產廢水和廢氣自動監控設施業績達30臺(套)以上,或在全省范圍內安裝自產廢水和廢氣自動監控設施業績達100臺(套)以上(需出具安裝所在地地市一級環保部門證明)。
五、擬邀請參與投標的供應商須攜帶:
1、*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3、*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4、*按照投標人資質要求規定提交的相關證明文件 (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注:本次邀請招標擬在采購人與采購辦的監督下,從合格供應商中隨機抽取8家,若報名的合格供應商少于或等于8家將直接通過資格預審進入下一階段。
六、供應商資格預審公告發布地點
1、發布時間:2013年10月31日至2013年11月8日(期限為七個工作日)
北京時間8:00-11:30,15:00-17:00,公休節假日除外。
2、發售及預審地點:長治市政府采購中心綜合科
七、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
提交截止時間:2013年11月8日下午6點(北京時間)
提交的地點:長治市政府采購中心
八、預審的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3年11月11日下午4點(北京時間)
地點:長治市財政局一樓會議室
九、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長治市環境保護局 地 址:資金西街52號
聯 系 人:李蘭田 聯系電話:15235575555
集中采購機構:長治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長治市英雄中路68號市財政局一樓
項目聯系人:李靜
電話及傳真:0355-2052106
郵政編碼:046000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