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以下簡稱“我中心”)受廣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擬對廣州市公安局機房租賃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現將該項目采購文件(GZIT2013-ZB0377A,附件)進行公示,期間為自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5日五個工作日。
1. 招標文件編號:GZIT2013-ZB0377A。
2. 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機房租賃項目。
3. 政府采購品目編號:C0605。
4.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 項目內容及需求:
5.1采購內容:投標人負責提供虛擬服務器及相應必須的存儲、網絡和運行管理平臺,采購人租用其虛擬服務器及相關服務。具體租賃內容如下:
(一)租用包含330核CPU、1320GB內存和300T存儲空間以及管理軟件、虛擬化軟件等軟硬件,并至少可支持100臺虛擬機運行的管理平臺,租賃期為1年。
(二)租用2對異路由裸光纖,用于點對點連接虛擬化平臺和采購人機房,租賃期為1年。
(三)租用2個交換機萬兆接入模塊,用于廣州市公安局核心交換機(型號為H3C 12508)與虛擬化平臺的互連,租賃期為1年。
本次采購產品為非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5.2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5.3最高限價:人民幣叁佰萬元整(¥3,000,000.00)。
5.4實施地點:廣州市公安局指定地點。
5.5工期要求:必須在合同簽訂后60天內租賃物的驗收和交付,租賃期自交付之日起1年。
6. 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6.1投標人必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6.2投標人要求為國內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或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600萬元的獨立企業法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且已從采購代理機構處購買招標文件并按規定交納了投標保證金的供應商;
7. 購買招標文件:
7.1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2月9日期間(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30時-5:00時,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州市天河區穗園西街2號(穗園小區E棟)1樓廣州市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大廳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我中心不辦理郵購業務。
7.2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前須在我中心電腦系統上注冊登陸(已注冊的直接用原帳號及密碼登陸),后填寫《購買標書登記表》(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聯系人姓名、電話、傳真、移動電話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證以上信息真實可靠,如因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填表者承擔)。
7.3供應商在購買招標文件時必須出具:
(1)招標公告“6.投標人資格及要求”中(第6.1點除外)要求的相應證明材料原件;
(2)供應商注冊當地的人民檢察院本年度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3)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若供應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賣招標文件。
8. 采購文件答疑: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質疑。
9. 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3年12月10日 下午2:00時。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標文件遞交、投標截止和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穗園西街2號(穗園小區E棟西區)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4樓第一會議室。
11. 本項目采購人:廣州市公安局;聯系人:匡生;聯系電話:83113311;傳真:020-83118242;聯系地址:廣州市起義路200號;郵編:510036。
12.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資料:
聯系人:宋君君;聯系電話:38825769;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穗園西街2號(穗園小區E棟西區)4樓;郵編:510635;傳真:020-38825650;
網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詢購買招標文件事宜:聯系人:容先生;聯系電話:020-38825517
查詢投標保證金退還情況:聯系人:陳小姐;聯系電話:020-38825015
查詢投標結果:聯系人:何小姐;聯系電話:020-38825610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1:30時-5:00時
開戶行:廣州銀行龍口西支行;帳號:800163582111108
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