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平湖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確認,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委托,對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建設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現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投標。
1、采購項目的名稱:
LED道路交通誘導可變信息標志建設項目(詳見招標文件)
2、項目編號:平政采公(2013)第 36號
3、項目預算:96萬元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規定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條件。
2、自公告發出之日起三個月內的屬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有效“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4.2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監控系統資質的獨立法人或以上二資質聯合體企業(如果是聯合體投標,牽頭人必須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
備注:報名時以上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所有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復印件蓋紅章后按順序裝訂成冊,原件核對后歸還。
5、招標文件獲取:
5.2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日后至投標截止日前,允許潛在供應商獲取招標文件。但該供應商如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間內逾期對采購文件提出異議的,招標采購單位將不予受理及答復。
5.3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采購單位概不負責。
5.4招標文件的電子版本,以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網站公告的為準。
6、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開標時間及地點:
6.1投標截止: 2013 年 12月31日14:00 時。
6.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11開標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華路交叉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6.3開標時間: 2013 年 12月31日14:00 時。
6.4開標地點: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11開標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華路交叉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7、投標保證金:
7.1、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9600元。
7.2繳納方式:銀行匯票 ,各投標人從基本賬戶繳入到如下賬戶。并在匯票上注明出票單位、銀行賬號。通過電匯、支票、現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匯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單位(戶名):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平湖支行 銀行帳號:38055 83615 72
7.3繳納時間: 2013 年 12 月30日 16 時前 。
7.4未按時足額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將被拒絕。
一旦被確定為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的,供應商應按要求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前的3個工作日內按《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定進行注冊,否則,招標采購單位將拒絕向其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并直接推薦排名次之的供應商為中標(成交)候選供應商,依次類推。
9、業務咨詢:
采購人名稱: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聯系人: 王先生 電話: 0573-85114497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 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 小曹 電話: 0573-85631736
政府采購行政監督及投訴受理部門: 平湖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電話:0573-85013033,0573-85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