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智能化和電化教學設備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2月3日
更正內容:招標文件綜合評分表商務部分業績項內容由
1、投標人自2010年以來具有湖南省內信息化系統集成業績且單個合同金額500萬元或以上的,每個計6分,最多計18分。
2、投標人自2010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湖南省外信息化系統集成業績且單個合同金額500萬元或以上的,每個計4分,最多計12分。
注: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沒有提供合同復印件的視同無業績,不計分。
更正為:
投標人自2010年以來具有信息化系統集成業績且單個合同金額500萬元或以上的,每個計6分,最多計30分(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沒有提供合同復印件的視同無業績,不計分)。
更正后開標時間延期至2014年1月17日上午9時30分。
供應商認為本更正內容存在歧視性的,應在更正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代理機構提出。
采購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地 址:長沙市東二環二段320號
聯系人:劉偉然 電話:0731-82206307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湖南省省直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長沙市人民中路66號
聯系人: 楊娟 郵編:410011
電話(傳真):0731-85166563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