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編號:GZSW14162HD1001)
廣東省廣播電視技術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擬對廣東省粵東721轉播臺中波發射機采購項目進行單一來源采購,現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公示時間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9日),邀請其他能夠提供滿足本項目采購需求和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進行登記。
一、該項目屬于下列第(一)種情形。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擬采購項目需求
(1)采購內容及數量:50kw全固態數字調幅中波發射機 1臺。具體見設備清單。
(2)設備清單及技術要求:
1. 設備清單
產品名稱 |
項目內容 |
數量 |
交貨地點 |
50kw全固態數字調幅中波發射機 |
購置50kW全固態數字化調制中波發射機一部,要求如下:
1. 發射機載波頻率為 828kHz。
2. 發射機需安裝彩色顯示屏,用于開關機操作和狀態顯示,并便于操作。 |
1 臺 |
粵東721 轉播臺 |
2.設備總體要求:
2.1 發射機為全固態數字調幅中波發射機,發射方式A3E,調制方式為數字幅度調制(DAM)。
2.2 發射機外形尺寸要求: 3000(長)×910(寬) × 1980(高)。
2.3發射機工作頻率范圍:531kHz~1602kHz;
2.4發射機電源輸入:380VAC +/-10%,三相四線,50Hz;
2.5發射機功率因素:≥0.95;
2.6發射機功率及載波頻率:
2.6.2 50kW發射機載波頻率為828kHz;
2.7 發射機音頻輸入:音頻模擬輸入為600Ω,平衡,輸入電平范圍 -10~+20dB;
2.8發射機射頻輸出:
2.9 發射機監控接口:免費提供計算機控制接口協議(通訊協議接口為422或232方式),并負責與臺內現有的自動化控制系統兼容;
2.10發射機連續工作能力:大于24小時;
2.11發射機冷卻方式:強制風冷;
2.12環境溫度:
2.13濕度范圍:0~95%;
2.14可維護性:
2.15 發射機功放級要求:為便于發射機設備維護,功放級模塊需為寬頻段設計,可在531kHz~1602kHz全中波頻段工作。
2.16 機箱采用前后向開門方式,可與其它發射機無間隙并列排放;
2.17 具有模擬/數字同播或數字廣播的適配器接口板,可實現Drm數字廣播或Drm/DAM同播,并附專利證書,用戶使用意見;
2.18 發射機應采用循環調制方式,射頻功放單元輪流工作,功放單元可自動檢測,當功放模塊出現故障時可自動退出,并由其它模塊自動替補。同時每塊功放模塊故障時,應在機器前面板上發出報警信號;
2.19 具有內置式的音頻處理器,具有輸入輸出音頻電平大小指示,并具有AES/EBU數字音頻接口;
2.20 發射機外表顏色由采購人指定。
3.技術指標要求(采用GY/T 225-2007測試方法)
3.1整機效率:≥80%(額定載波功率,加100%調制);
3.2信噪比:≥62dB(1kHz,調制度為100%);
3.3諧波失真:≤1%(50Hz~10kHz,調制度為90%);
3.4頻率響應:±0.5dB(50Hz~10kHz,調制度為50%)
3.5頻率容限:≤ 1Hz;
3.6正負調幅不對稱度:≤2%;
3.7載波跌落≤2%(1kHz,信號調制度為100%);
3.8正峰調制能力:50KW時≥135%;
3.9雜散發射:≤-60dB;
3.10方波傾斜與過沖:過沖:≤2%(400kHz,調制度為80%):傾斜:≤3%(40Hz,調制度為80%);
3.11 最大長時間調制度試驗:1kHz正弦信號,調制度為100%,連續工作30分鐘,設備無異常;
3.12 沖擊試驗:1kHz正弦信號,調制度在短時間內達135%,沖擊5次,設備無異常。
三、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供應商如非所報產品的制造商,則必須具有該制造商或其分支機構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
3.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四、擬定供應商名稱:
哈爾濱廣播器材有限責任公司
五、供應商登記
1.登記時間:公示期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
2. 登記截至日期:2014年1月9日下午17時;
3.供應商報名時請按資格條件要求提交相應復印件。
六、采購人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廣東省廣播電視技術中心
登記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203號恒生大廈A座1101室(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登記聯系人:劉小姐
登記聯系電話:020-83592216 傳真:020-83595411
廣東省廣播電視技術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