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受國家信息中心的委托,對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以下簡稱政務外網)信道資源租用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項目名稱:國家電子政務外網信道資源租用項目。
二、招標編號:0714-EMTC-5111
三、資金來源:中央預算內投資
四、招標內容:政務外網廣域骨干網主電路和中央城域網主干電路、廣域骨干網輔電路、中央城域網接入電路、互聯網出口電路等。租用信道資源及服務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方案與要求”。本次招標評定的中標人將被授予一年的電路租用合同。.具體分包情況詳見下表:
包號 |
名稱 |
數量(條) |
備注 |
A |
廣域骨干網主電路155M |
31 |
一家服務商不能同時中標A、B包 |
中央城域網主干電路(裸光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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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廣域骨干網輔電路4M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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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中央城域網接入層MSTP電路 |
50起 |
兩家服務商入圍 |
D |
中央城域網接入層裸光纖電路 |
31起 |
兩家服務商入圍 |
E |
互聯網出口電路(BGP) |
2 |
選兩家服務商 |
實施地點:北京及其他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具體地點見第五章“技術方案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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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說明:
1、1、評審時,先評A包,再評B包。
2、A包中標人需提供北京市內2處地理位置適宜的機房中各1個獨立機柜,用于核心設備托管。 |
四、合格的投標人:
1、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
2、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 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5、投標人應具有線路資源和服務的能力,有成功為國家級、省部級大型機構組網的經驗;應具有豐富的運行維護經驗和強大的維護隊伍;
6、投標人須有為大型機構成功組建全國性、區域性網絡提供電路租用服務的2個以上案例;
7、 投標人應具備長期穩定的運行維護體系和管理能力,有大量經驗豐富的維護人員和技術支持人員,具備應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線路阻斷,投標人具備可以在短期內采用應急手段恢復通信;
8、投標人必須保證投標產品的知識產權,一切產權糾紛由投標人負責;
9、投標人須以包為單位進行投標,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
10、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投標人必須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五、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地點:
1、時間:2014年8月13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A座新中電大廈21層標書發售處)。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000元/套(含A、B、C、D、E包,售后不退)。若郵購,每份加收人民幣100元。
六、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
1、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2014年9月2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
2、 開標地點:國家信息中心B座一層演示廳
七、其他:
1、投標文件請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遞交至開標地點,逾期恕不接受。
2、屆時請投標人派代表參加開標儀式。
招標人:國家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8號
郵編:100045
聯系人:戈文杰
電話:68557544
傳真:
招標代理機構: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A座新中電大廈 |
郵編: |
100036 |
傳真: |
010-52579000轉9327 |
開戶行: |
交通銀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
賬號: |
110060836018150019163 |
聯系人: |
魏靚、許嘉 |
聯系人電話: |
010-52579326、52579327、13311129338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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