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公路治超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工程第II合同段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余姚市公路治超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工程第II合同段已由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2014第179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余姚市公路管理段,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安排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工程名稱:余姚市公路治超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工程第II合同段;
2.2工程地址:余姚市 ;
2.3工程造價:約915萬元
2.4工程規模:余姚范圍內,安裝公路治超電子監控系統,位置分別為古乍線河姆渡大橋、甬余線K41+120、甬余線K57+900、姚北大道K17+800、杭州灣跨海大橋余慈連接線K8+800;
2.5技術標準:采用進口石英壓電傳感器稱重系統結合電子抓拍系統對超載車輛完成電子抓拍工作;
2.6工期要求:90日歷天;
2.7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8招標范圍:公路治超電子監控系統、路基、路面及相關附屬設施等;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項目負責人具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執業證書)執業資質,并有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2余姚市公路治超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工程第I合段和第II合同段同時開標,每個投標人可參加2個標段的投標,但只能中一個標段;
3.3為本項目配套提供車輛動態稱量自動衡稱重系統的設備制造廠商,必須具備有省級或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和《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并針對本項目投標出具制造廠商授權書。《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和《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許可范圍必須包含車輛動態稱量自動衡。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不得同時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于本條規定“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止,從余姚市招標投標網站(www.yyztb.gov.cn)自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包括圖紙)(注冊并登錄后方可下載,只有成功登記并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才能參與投標)。
4.2補遺書(補充說明)也在該網站公布,請投標人自行關注、下載,發包人不另行通知。
4.3本工程投標單位自備計價軟件及電子圖紙解讀軟件等軟件。
5.1 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4年9月1日下午14:30,投標人應于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余姚市招標投標中心(余姚市豐山路188號,詳見大廳告示)。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公告在
余姚市招標投標網(www.yyztb.gov.cn)上發布。
7.1 本招標項目投標人須向余姚市招標投標中心提交投標保證金15萬元整,投標保證金銀行收妥抵用截止時間:2014年8月29日上午10:30時。凡注冊地在余姚市行政區域內的建筑業施工企業(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園林綠化、交通、水利及其他專業)的投標保證金,已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的,按余姚市建筑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7.2 本招標項目投標人須向招標人提交誠信保證金80萬元整,誠信保證金銀行收妥抵用截止時間:同投標保證金銀行收妥抵用截止時間。
7.3 本招標項目對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實行指紋考勤,根據《余姚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
場關鍵崗位人員指紋考勤管理暫行辦法》(余政辦發[2011]167號)文件及本招標文件的規定執行。
招 標 人:余姚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88號
聯 系 人:毛
電 話:0574-62782809
招標代理機構:余姚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院
地 址:余姚市俞趙江路18號
聯 系 人:余
電 話:0574-62601420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