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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浙江大學采購中心就學校《浙江大學舟山校區智能化設備及集成》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供貨能力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ZUPC-GK-2015008
二、項目名稱:浙江大學舟山校區智能化設備及集成
三、項目內容:
標項:浙江大學舟山校區智能化設備及集成一批;
本項目主要包括舟山校區有線電視、公共廣播、一卡通(消費管理、考勤、出入口門禁)、多媒體會議、多媒體教學、遠程視頻會議及教學、信息導引與發布、考試及教學監控系統等。
本次采購采購范圍為各智能化系統設備及集成。
四、投標方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對投標主體的要求;
(二)投標人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合法經營權(具備相關經營范圍)和生產資信證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具有建設行政機關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一級資質)的獨立法人。
(三)安全許可條件:投標人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三類人員”A 類證書(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須有任命文件);擬派項目經理具有“三類人員”B 類證書;擬派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 類證書;
(四)擬派項目經理資格: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需出具“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設部門相關公告名單的復印件;
(五)擬派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在職人員(在職人員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截止2014年12月在投標企業的社保繳納證明(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的名稱必須一致);
(六)擬派項目經理業績:曾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2011年1月1日后同類型施工項目1個及以上(浙江省內公共建筑),合同金額在1000萬以上,(須出具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和竣工驗收資料或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資料復印件,原件備查)。
五、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地點:
(一)招標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購買時間: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購買地點:浙江大學采購中心(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四161室)。購買標書時需提供稅號等開票信息。
寒假期間(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3月5日)標書文件請直接下載附件,標書費于2015年3月10日前現場補交。(如有意應標的單位,請將報名資料發送至郵箱:zupc@zju.edu.cn,主題為參加浙江大學舟山校區智能化設備及集成項目招標)。
(二)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攜帶:法人代表委托授權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應證書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六、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5年3月11日上午9時,遞交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四156會議室。
七、開標時間:2015年3月11日上午9時,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四156會議室。
八、質疑和投訴:投標人如認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發布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采購管理辦公室(電話: 0571-88981171)投訴。
九、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區余杭塘路866號,郵編:310058。
十、聯系人:陳老師,電話:0571-88981325,傳真:0571-88981382
E-MAIL郵箱:zupc@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