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市政府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G228國道與弶富線路口交通信號燈系統設備、S352省道更換三處電子警察設備采購安裝項目已經東臺市財政局批準。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采購項目的投標。
2、招標內容
本次采購建設G228國道與弶富線路口交通信號控制系統1套、視頻電子警察系統1套、S352省道更換三處電子警察設備。(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獲得工商部門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經濟實體,從事所投產品的生產或經銷。
(2)投標供應商被授權人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參加投標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原件(單位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無須提供社會養老保險證明原件),供資格審查時查驗。
(3)投標人必須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或具有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投標人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選用信號燈、倒計時、協調式網絡信號主機必須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出具的有效檢測報告。
(5)投標人選用的桿件產品必須具有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的信號燈桿件、電子警察桿件的有效檢測報告。
(6)投標人選用的LED補光燈產品必須符合GA/T1202-2014的要求,并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依據GA/T1202-2014檢測出具的檢測報告。
(7)投標人選用的高清監控產品須具有國家安全防范
報警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有效檢測報告。
(8)投標人須從江蘇省公安廳道路監控系統入圍中標廠商(采購編號:SJC2010 070266)中選用電子警察系統、卡口系統產品,同時,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依據《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件》(GA/T496-2014)檢測出具的檢測報告。
(9)投標人具備江蘇省公安廳道路監控3.20工程的承建業績,或提供2012年1月1日以來,已通過竣工驗收且工程造價150(含)萬以上的公路車輛智能監測記錄系統暨闖紅燈自動記錄系統集成的成功案例,投標時需提供工程業績的中標通知書、承建合同、驗收證明復印件(或公安用戶證明)。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完成本項目的能力,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1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本項目評標定標辦法采用最低評標價法
6、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6月2日8時30分;
開標時間:2015年6月2日8時30分;
投標、開標地點:東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號政務服務中心大樓四樓,由東大門進入)。
聯系人:周冰 電話:0515-85298533
地 址:金海東路12號 郵編: 224200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