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110指揮中心信息化改造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工程建設資金來自 區政府投資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具體招標內容)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沈陽市和平區民主路109路 。
2.2工程規模:
工程:
2.3合同估算價為 141.5 萬元。
2.4招標范圍:電氣改造工程、信息化改造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6 月 30 日開工至 2015 年 8 月 8 日竣工,計劃工期 40 天。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 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建造師)須具備 [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含)以上 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經過IC卡刷卡認證通過的項目經理(建造師)(未列入信息數據庫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施工招標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為:不要求提供設計資質。
3.4 對投標人的其他要求 企業資質要求: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叁級及以上資質,遼寧省安全技術防范設施施工一級資質。不接受聯合體。請攜帶1)網上報名確認單(報名回執)、2)授權委托書、3)營業執照副本、4)資質證書、5)投標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應具有與投標人單位簽訂的經人社部門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證明等以上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到代理公司進行報名。
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5 年 6 月 3 日,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 在網上進行投標資格確認,網站名稱為: 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網上投標資格確認及招標文件下載按提示進行。
4.2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金額與繳納
需提交投標保證金金額 2.00 萬元;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繳納方式進行繳納。
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均須在開標前完成。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繳納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的有關憑證。投標文件中未附有繳納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有關憑證的,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投標資格確認后,請于 2015 年 6 月 2 日至 2015 年 6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按照相關程序, 通過CA認證鎖登錄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www.lnzb.cn )自行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5.2 本招標文件購買方式采取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600 元(人民幣), 其中:招標代理收費為500元/本,軟件公司收費 100元/本,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電子文檔圖紙除外。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5 年 6 月 22 日 10 時 30 分, 將投標文件上傳到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www.lnzb.com )投標人指定欄目。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到指定地點,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傳輸到相關網站欄目的投標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
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發布,同時在 遼寧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注: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 招標代理機構:遼寧工程招標公司 | |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民主路109路 |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南九馬路47號 | |
郵編: | 郵 編:110005 | |
聯 系 人:陳工 | 聯 系 人:劉思敏 | |
電 話: | 電 話:024-23389240 | |
傳 真: | 傳 真: |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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