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經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以廣經開經發【2015】59號批準建設,比選文件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2015017。本項目現通過固定價比選方式(E方式)隨機抽取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
比選人(項目業主) | 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恒生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廣安經開區奎閣園區4號道路信號燈及監控工程 |
建設地點 | 奎閣園區 |
實施時間 | 20個日歷天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 該道路照明工程全長3156米、寬30米;工程內容包括:紅綠燈和監控的采購及安裝 |
建設資金 | 業主自籌 |
其他 |
施工1 | 廣安經開區奎閣園區4號道路信號燈及監控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分項資質。。
(3)其他要求:
1、壓證施工;2、擬任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二級建造師(機電專業)及以上資格,不含臨時建造師,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3、2011年以來有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業績;以上資料提供原件查驗并留蓋鮮章復印件交業主存檔 。 。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www.sczbbx.com)下載工程圖紙、工程預算控制價清單、比選申請函樣本及合同樣本,待自檢可以接受比選人確定的工程圖紙范圍的發包總價以及清單中的固定單價(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報名,比選服務費為20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5年06月18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5年06月24日09時30分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恒生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廣安市工行城南支行
賬 號:2316552319122126766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銀行轉賬回單,以備抽取時驗證。
(4)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工程發包價(含清單中的單價同比下浮)、工程圖紙和合同樣本,按照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唯一中選人 ,并實施工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總價包干發包(發包價即竣工結算價)。
(5)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工程發包價、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單位萬元
合同段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工程發包價 | 比選保證金(工程發包價的5%) | 備注 |
---|---|---|---|---|---|
施工1 | E.固定價 | / | 82.60 | 4.13 |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即北京時間2015年06月24日09時3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二樓會議室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www.sczbbx.com)隨機抽取活動,從符合資格條件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1個作為中選人。
(2)抽取方式。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隨機抽取開始前,持以下資料并經現場監督部門審核簽字認可,方可參與隨機抽取。
①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身份證、建造員(師)原件(綠化等行業未規定的除外);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行業未規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業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原件;
⑥企業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6個月養老保險原件;
⑦報名企業交納比選保證金(工程發包價的5%)的銀行轉賬回單。
⑧比選申請函、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中選后2日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簽合同的,比選人將沒收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
比 選 人(全稱):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恒生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奎閣園區石濱路一號
郵 編:638000
聯 系 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826-2606261
傳 真:0826-2351562
電子郵件(E-mail):
2015年06月18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