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二、采購人:長春市城建工程學校 |
三、項目名稱:長春市城建工程學校監(jiān)控設備公開招標 |
四、采購預算:本項目的采購項目編號:JM-2015-11-7700 |
采購項目編號 |
預算總額(元) |
預算內(nèi)資金(元) |
預算外資金(元) |
自籌資金(元) |
JM-2015-11-7700 |
1800000 |
0 |
0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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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后審 |
六、投標有效期:為 90 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算起) |
七、答疑會時間:2016 年 02 月 03 日 10 時 00 分 |
八、答疑會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九、投標文件份數(shù):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十、發(fā)放標書起始時間:2016 年 01 月 25 日 09 時 55 分 |
十一、發(fā)放標書截止時間: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時 30 分 |
十二、發(fā)放標書地址:網(wǎng)上免費下載 |
十三、投標開始時間: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時 00 分 |
十四、投標截止時間: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時 30 分 |
十五、投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十六、開標時間:2016 年 02 月 23 日 09 時 30 分 |
十七、開標地址: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十八、采購內(nèi)容:新校區(qū)監(jiān)控設備 |
十九、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 |
二十、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工程完成過半后支付50%工程款,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再支付45%工程款,其余5%作為質保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年后10天內(nèi)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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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貨期: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 20天。 |
二十二、投標人資質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二十三、貨物質量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二十四、售后服務:本項目質保期三年。質保期內(nèi)由實施單位負責本項目的售后服務,其中,主要系統(tǒng)必須由原廠工程師提供技術服務,質保期外提供終身免費售后服務;程安裝驗收合格后,指定設備廠家工程師對安裝系統(tǒng)進行跟蹤服務,每月對客戶進行電話回訪,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排除隱患;系統(tǒng)驗收合格后,建立完整的用戶系統(tǒng)設備配置及免費維護檔案,以便隨時查閱用戶系統(tǒng)的原始維護記錄,為系統(tǒng)的維護提供參考資料;提供正式廠家售后免費培訓服務。(2小時相應24到達現(xiàn)場小時) |
二十五、投標保證金:18000元 |
二十六、評標方法:最低價法 |
二十七、公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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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
二十八、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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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呂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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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135144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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