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投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投標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明。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注:財務狀況報告指“四表一注”,即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其附注(若所有者權益沒有變動可以不提供該表格,但應作備注說明),或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主要是供應商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憑據,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已執行三證合一、營改增的,按新政策執行。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可以提供證書、承諾書等);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或者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已屆滿);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本項目無。
3、投標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則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對投標人代表的授權書原件。
4、在開標后至評審前,代理機構將先行登陸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對參與投標的供應商進行查詢;凡發現供應商有被處罰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并處于處罰期內的情況,將查詢結果提供給評標委員會,該供應商投標做無效投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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