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縣政府采購中心受長治縣人民法院的委托,擬對數字法院業務應用平臺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該項目擬由北京華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授權的長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實施。
一、采購人:長治縣人民法院
二、采購項目名稱:長治縣人民法院數字法院業務應用平臺項目
三、預算金額:499800元
四、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根據《最高法明傳[2016]245號》、《晉法明傳[2014]43號》、《長法明傳[2016]52號》文件精神,為在6月底前完成《數字法院業務應用平臺》工作,我院急需采購數字法院業務應用系統等設備。
我院目前使用的法院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核心業務系統)、信訪管理系統、傳輸交換平臺、遠程提訊系統、電子檔案系統、法律文書智能校對系統等多套業務應用軟件均由山西高院統一規劃建設,采用北京華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軟件由長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完成售后服務工作。為了保證上下級法院案件數據的互聯互通、業務協同,滿足上級法院數據調取的要求,適應下級法院統一規劃管理的需要,確保我院應用系統的信息完整性、業務持續性、數據安全性。本次我院采購的數字法院業務應用系統、應用中間件軟件等設備為北京華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法院信息化應用成熟產品。長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北京華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長治晉城地區唯一代理商,特申請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完成項目建設及售后服務工作。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唯一供應商名稱:長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從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止。
所有意見或建議應于2016年6月28日下午17:00之前以書面形式(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向長治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6月29日下午15:00
地點:長治縣財政局三樓會議室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長治縣人民法院
聯系人:宋先生
采購代理機構:長治縣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355-8085224
長治縣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