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新華通訊社全媒體供稿及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全媒體供稿平臺子項 | ||
品目 |
服務/信息技術服務/軟件開發服務/嵌入式軟件開發服務,服務/信息技術服務/軟件開發服務/支撐軟件開發服務,服務/信息技術服務/軟件開發服務/基礎軟件開發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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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 | 新華通訊社辦公廳 | ||
行政區域 | 北京市 | 公告時間 | 2016年07月21日 16:46 |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 2016年07月21日 16:44 至 2016年07月28日 16:30 | ||
招標文件售價 | ¥300 | ||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 ||
開標時間 | 2016年08月10日 13:30 | ||
開標地點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 ||
預算金額 | ¥800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李艷君、馮佳義 | ||
項目聯系電話 | 010-62108111、8146 | ||
采購單位 | 新華通訊社辦公廳 | ||
采購單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57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010-63073962 | ||
代理機構名稱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 ||
代理機構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李艷君、馮佳義 010-62108111、8146 |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受新華通訊社辦公廳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新華通訊社全媒體供稿及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全媒體供稿平臺子項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新華通訊社全媒體供稿及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全媒體供稿平臺子項
項目編號:TC16034W0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艷君、馮佳義
項目聯系電話:010-62108111、8146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新華通訊社辦公廳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57號
聯系方式:010-63073962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李艷君、馮佳義 010-62108111、8146
代理機構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項目名稱:新華通訊社辦公廳新華通訊社全媒體供稿及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全媒體供稿平臺子項
采購內容:建設全媒體供稿平臺,針對新華社供稿機構用戶,實現全媒體內容供稿和運營體系,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技術需求書。
簡要技術要求:
1、實現全媒體產品的統一發布和運營。
2、集成和創新應用功能,提升用戶使用體驗。
3、完善用戶服務渠道,提升用戶服務能力。
4、采集分析用戶行為數據,實現供稿服務能力自動和實時評估,為熱點推薦和績效考核等提供數據支持。
5、構建可管、可控、可信第三方內容系統,實現與用戶的合作運營。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提供本項目服務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2、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即:(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3、投標人須按照招標文件“《第三部分技術需求書》第9章服務承諾”的要求提供所有承諾函。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投標。5、投標人須購買本項目的招標文件。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800.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6年07月21日 16:44 至 2016年07月28日 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招標文件售價:¥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購買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08月10日 13:30
五、開標時間:2016年08月10日 13:30
六、開標地點:
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14號院9號樓)
七、其它補充事宜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