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25
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南站聯勤辦公室建設工程項目(弱電部分)
項目編號:HCZB-2016-ZB263
采購人全稱: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東大街26號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83299102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18號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購數量:一批
采購用途:自用
簡要技術要求/招標項目的性質(招標內容):
南站聯勤辦公室建設工程項目(弱電部分)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預算金額:項目總預算為1569095.73元,本部分預算為878193.2元。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2)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5)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5年度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投標人無法提供2015年度審計報告,則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6)提供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投標人逐月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原件及復印件;投標人逐年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7)提供依法繳納稅收(近三個月)的入賬票據憑證原件及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8)提供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聲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注明:提交“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可不提供上述《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6年07月25日至 2016年07月29日(節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6:30(北京時間)。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18號)。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套,招標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郵購,另加人民幣50元郵寄費,但對郵寄途中的延誤或遺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暨開標時間:2016年08月15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暨開標地點: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03室)。
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項目聯系人:張書玲、常伊婷
聯系方式: 010-63509799
傳真:010-63509799-808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