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LFCXD2016-31-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縣公安局城鄉社會治安視頻監控系統建設項目,招標人為吉縣公安局,該項目為墊資項目,建設資金分五年付清,建設資金為財政撥款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備采購和施工建設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實施地點:吉縣
2.2招標內容及范圍:前端設備建設、中心平臺軟硬件設備建設和派出所建設。
具體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2.3計劃工期:360天。
2.4招標范圍:吉縣公安局城鄉社會治安視頻監控系統建設項目招標文件中的全部內容。
2.5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一個標段,選一個中標單位。
2.6采購預算:6128032.6元。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3.本次招標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自主產權的光纖網絡資源,具有工信部頒發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4.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4.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5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投標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在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鑼鼓橋東側濱河東路北延約500米)報名。報名時須攜帶:(1)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原件;(2)企業法人(企業負責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3)稅務登記證原件;(4)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5)開戶許可證原件;(6)工信部頒發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復印件加蓋公章);(7)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8)主要投標產品生產廠家授權書等證明材料;(9)就本項目檢察機關出具的企業和法人(企業負責人)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證件,須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二套(并裝訂成冊)。
6.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5時至18時,在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鑼鼓橋東側濱河東路北延約500米)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6年9月13日15時30分。
7.2遞交地點:臨汾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臨汾市政務服務中心大樓三層,地址:鑼鼓橋東側濱河東路北延約500米)。
7.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方:吉縣公安局
聯系人:武先生
聯系電話:13834347222
招標代理公司:臨汾市誠迅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18649572222
臨汾市誠迅達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