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江山市氣象局委托,就江山市氣象局氣象實景監控系統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招標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JSS2016D114Q
序號 |
標項內容 |
數量 |
預算單價 |
預算總價 |
備注 |
1 |
氣象實景監控系統 |
1套 |
13.5萬元 |
13.5萬元 |
具體內容見第三章 |
詳細技術要求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應商或本地通訊(網絡)運營商。
3. 本項目謝絕聯合體參與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方式
本項目無需報名,采購文件由供應商在浙江政府采購網(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ww.jsztb.org)免費下載。
四、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16年11月22日09:00時
1. 開標地點: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 開標時間:2016年11月22 日 09:00時
五、投標保證金的交納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1300元整。凡有意參加采購者,從企業賬戶將保證金匯至指定保證金賬戶,并務必于 2016年11月18日17:30時前(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持銀行交款憑證、交款方賬戶詳細信息、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并標注本項目名稱,經辦人手機全號),到江山市縣河東路9號二樓保證金室登記確認保證金交納信息,或務必在前述登記確認截止時間前將上述資料的電子件(照片)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jssjgb@163.com,用于登記確認保證金交納信息。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登記資料的,相關紙質資料(原件)也應于開標前交保證金室存檔。
溫馨提醒:逾期提交資料的,資料錯誤或不全的將不予登記確認保證金交納。匯入專戶的款項未經登記確認將不作為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其投標將被拒絕。
指定保證金賬戶名稱: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保證金專戶(建議使用電匯或網銀轉賬,不接受匯票、本票、轉帳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江山市支行,賬號:3922 6287 8463。咨詢電話:0570-4962111。
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16年11月18日23時59分59秒,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六、其他事項
1. 該項目已按規定于2016年11月9日開標,后因報名供應商不足三家,因招標失敗而致項目時間較緊,要求本次招標的標期時間縮短到10日(法定為20日),如供應商對此有異議的,請于投標截止前3日向招標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長到規定時間,否則招標方將按規定開標,之后供應商對此的質疑將不予受理。
2. 未注冊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供應商一旦被確定為中標人的,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的三個工作日內按《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通知》[浙財采監字〔2009〕28號]文件的規定進行注冊申請,否則,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將拒絕向其發出《中標通知書》,并直接確定排名次之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3. 質疑和投訴:投標人如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投標人對采購中心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中心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江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投訴(聯系人:夏科長;電話:(0570-4033197)。
質疑和投訴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即“供應商質疑、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
4.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文件)的規定,現對小型和微型企業制造的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小型、微型企業提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視同中型企業。
七、聯系方式
采購人:江山市氣象局
聯系人:黃科長 聯系電話:0570-4690508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項目聯系人:徐先生 聯系電話:0570-4031937
地點: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山市縣河東路9號)。
附件:采購文件
江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