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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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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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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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調整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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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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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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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標人具有公路機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得3分;(投標文件中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開標時攜帶備查,無原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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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標人具有公路機電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得3分、二級資質的得2分;(投標文件中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開標時攜帶備查,無原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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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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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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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標人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得3分;(投標文件中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開標時攜帶備查,無原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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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標人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得3分、二級資質的得2分;(投標文件中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開標時攜帶備查,無原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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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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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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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標人為“象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設施安裝及維修項目”正選預選承包商的得3分,候補預選承包商的得1.5分。(投標文件中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開標時攜帶備查,無原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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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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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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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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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評委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制作內容進行評議的(3分):被評為“優”的,得3-42分;被評為“良”的,得2-1分,被評為“一般”的,得1-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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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評委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制作內容進行評議的(6分):被評為“優”的,得6-4分;被評為“良”的,得4-3分,被評為“一般”的,得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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