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4-20
項目名稱:基礎弱電與信息化運維項目
機構項目編碼:XM-0000946102170306002
采購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阜石路169號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68899718
采購品目:C
代理機構:中融國遠招標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七區四號樓7層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10-57150106;010-57150105
預算金額:125(萬元)
磋商文件發售時間:2017-04-20 16:00:00至2017-04-27 16:00:00
獲取磋商文件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七區四號樓7層
獲取磋商文件方式:現場購買
磋商文件售價:500 (元)
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七區4號樓8層會議室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17-05-05 09:00:00至2017-05-05 09:30:00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17-05-05 09:30:00
響應文件開啟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七區4號樓8層會議室
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主席令第68號)、《關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11】124號)、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項目的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招標項目的性質:詳見附件
對供應商資格要求(供應商資格條件):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聯合體投標。 3.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投標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投標人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近三年內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結果證明。
項目聯系人:王奎儒、王鵬
項目聯系電話:010-57150106;010-57150105
其它補充事宜:詳見附件
中融國遠招標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04-20 15: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