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購項目名稱 |
蘭陵縣七小、九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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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 |
蘭陵縣教育體育局 |
行政區域 |
臨沂市 |
公告時間 |
2017年06月21日 09:44 |
首次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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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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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人 |
詳見公告正文 |
項目聯系電話 |
詳見公告正文 |
采購單位 |
蘭陵縣教育體育局 |
采購單位地址 |
詳見公告正文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詳見公告正文 |
代理機構名稱 |
山東晟耀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地址 |
詳見公告正文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詳見公告正文 |
蘭陵縣七小、九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招標公告變更
一、招標單位:蘭陵縣教育體育局
地址:蘭陵縣金山路與東升路交匯處
聯系人: 韓主任 聯系電話:0539-5280507
二、采購代理機構:山東晟耀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臨沂市北城新區齊魯園廣場A座
聯 系 人:顏士龍 電話: 18369379009 17862288900
三、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1、項目名稱:蘭陵縣七小、九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CSZFCG-2017-209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及分包情況
蘭陵縣七小、九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共分為兩個包:
A包:蘭陵縣七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
B包:蘭陵縣九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
本項目A、B包兼投不兼中,具體技術參數要求等詳見招標文件所列內容。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1日
1.時間:2017年7月21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蘭陵縣政務大廳三樓第一開標室
六、變更內容:
原公告內容: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公布為準;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相關經營范圍的有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帶有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投標單位須具備下列資質:
音視頻智能系統集成工程二級或以上資質;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具體內容及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六、獲取招標文件需提供以下證件
1、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只需營業執照副本)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書(出示原件,復印件留存);
2、投標單位資質證書。
3、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出示原件、復印件留存)
以上資格預審資料須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蘭陵縣七小、九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XX包資格預審資料”字樣及項目編號(封面注明投標單位名稱、法人或委托人簽章、加蓋單位公章);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才能購買招標文件及相關材料。凡提供的證件,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均無效。
變更為: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公布為準;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相關經營范圍的有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帶有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具體內容及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六、獲取招標文件需提供以下證件
1、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只需營業執照副本)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書(出示原件,復印件留存);
2、法人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出示原件、復印件留存)
以上資格預審資料須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蘭陵縣七小、九小智能錄播系統采購項目XX包資格預審資料”字樣及項目編號(封面注明投標單位名稱、法人或委托人簽章、加蓋單位公章);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才能購買招標文件及相關材料。凡提供的證件,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均無效。
八、其它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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