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受四師財務局統一采購管理辦公室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相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采取詢價方式采購辦公自動化設備、車輛管理系統、執法記錄儀和數據采集設備、財務軟件、教學軟件、健身器材、廚具、專用設備等,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采購方式:詢價。
二、采購編號:SSTYCG-XJD-2018-04
三、采購內容:辦公自動化設備、車輛管理系統、執法記錄儀和數據采集設備、財務軟件、教學軟件、健身器材、廚具、專用設備等
四、供應商資格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所報產品必須是經營范圍內的產品,否則報價文件視為無效報價文件(以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為準)。
3、詢價文件中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格證明。
五、費用:
1、供應商自行承擔其編制與遞交報價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2、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詢價文件費及成交(中標)服務費。
六、說明
1、參加報價的供應商提供的資質證明必須是真實有效,經核實如提供虛假資質材料,按無效報價處理。
2、所報產品如復制詢價文件參數的,經核實、查詢與實際不一致的,按無效報價處理。
七、報價
1、報價截止時間:2018年3月15日16:00:00(北京時間)
2、供應商在規定的報價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遞交的報價文件進行補充、修改,補充、修改的內容為報價文件的組成部分;
3、電報、電話、傳真形式的報價文件概不接受。
八、如在審查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報價文件將被視為未實質性響應詢價文件,而做無效報價處理:
1、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如果要求提供)
2、不符合關鍵技術要求的;
3、報價文件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詢價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九、發生以下任何情況時,保證金將被沒收:
1、詢價供應商在規定的報價截止時間后撤回其報價資料(包括保證金);
2、在報價文件中提供虛假或無效的證明材料;
3、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未能按規定簽訂合同或放棄成交資格;
4、將成交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報價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過采購人及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同意,將成交項目分包給他人;
5、拒絕履行合同義務。
十、評審方法:最低評標價法,即在全部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詢價小組經評審,認為所有報價文件都不符合詢價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報價文件。
十一、報價文件概不退還。
十二、本次詢價采購聯系事項:
集中采購機構: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聯 系 人:鄧芳 馮建春
聯系電話:0999-8182876 0999-8182871
聯系地址:伊寧市公園街四巷十三號軍墾花苑(高層)小區1#樓2樓(雙子座東側)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郵政編碼:835000
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