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及監理
招標公告
新疆新建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的委托,以公開招標的方式對其所需的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該項目資金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項目名稱: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及監理
二、項目編號:BTJYCGZB2018103
三、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四、招標內容:
(一)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
1、在兵團分院部署庭審智能語音識別平臺,供兵團法院全系統庭審智能語音識別客戶端使用。
2、為兵團法院系統104個科技法庭配備智能語音識別庭審系統(包含應用軟件和基礎硬件設備),均實現庭審筆錄自動生成,支持漢語和維語的自動識別轉寫功能。
(二)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監理
1、兵團43家法院104套科技法庭配備智能語音識別庭審系統建設項目監理。包括:15套語音識別平臺(含平臺操作系統)、15臺語音識別平臺服務器、1套語音識別平臺存儲、2臺光纖交換機、104套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104臺專業級聲卡設備。
2、工程項目建設地點為兵團43家法院所在地。
五、采購預算:
(一)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1130萬元
(二)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監理:25萬元
本項目將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文)》;
(2)《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3)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文)》。
招標產品詳細規格、參數等要求請見招標文件。
六、投標人資質要求:
(一)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
(1)提供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2)投標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應由法定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二)兵團法院庭審智能語音識別系統建設項目監理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款規定:
(1)提供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2)投標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應由法定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
(3)投標商須具有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或者中國電子企業協會)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七、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8年6月5日11:00(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八、招標文件售價:200元/包,不論投標方出于何原因不參與投標,標書費概不退還。
九、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1.投標單位須在新疆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注冊單位信息;
2.信息審核通過后根據網站提示進行網上報名;開標時攜帶購買招標文件的憑證(匯款時請務必在備注欄注明項目編號)。
3.在線支付招標文件費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載招標文件;
4.報名時間:
報名開始時間:2018年5月16日10:00;
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5月23日19:30。
5.招標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6.具體注冊事宜見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xjbt.gov.cn/)通知公告《關于兵團集中采購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主體注冊入庫審核流程的通知》、《關于開展兵團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主體注冊的通知》、《關于注冊兵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主體信息庫有關問題的說明》、《關于辦理兵團公共資源一體化平臺網上交易系統CA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通知》
十、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采購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地址:烏魯木齊市建設路36號光明大廈
聯系人:王建國
電話:0991-5987833
招標代理機構:新疆新建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青年路北一巷8號中基大廈4樓
聯系人:樓謙、孫正
電 話:0991-8852232、8852519
傳 真:0991-8852230
新疆新建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