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良源政府采購代理有限公司受駐馬店市正華置地城建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對交通安全配套設施采購項目的下述貨物及服務進行公開招標,現歡迎國內提供本國貨物及服務的合格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駐馬店市正華置地城建開發有限公司交通安全配套設施(信號燈、電子警察)采購
項目編號:駐政采招良[2018]44號
二、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駐馬店市區道路信號燈、電子警察等產品及安裝采購,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3.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原裝全新、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技術參數、具有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明的設備或產品。(屬于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規定必須強制采購的, 必須采購當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內設備或產品)。
3.3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
3.4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5投標人具備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O/IEC20000 IT服務管理體系證書;
3.6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3.7投標人須提供企業所在地或業務發生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查詢內容應涵蓋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出具時間應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
3.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發售
1、發售起始時間: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時至6:00時。
2、發售地點:駐馬店市良源政府采購代理有限公司(駐馬店市正陽路與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華庭E座院內南二層樓東)
3、售價:每份200元 售后不退
4、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以上3.4、3.5、3.6項資質證書(請攜帶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退還留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需為本單位人員)。
五、投標文件接收信息
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8年8月9日15:00時
投標文件接收地點: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09
六、開標信息
開標時間:2018年8月9日15:00時
開標地點: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09
七、招標聯系事項
采購方聯系人:潘威賀 聯系電話:18903965579
地址:駐馬店市文明大道與慎陽路交叉口天中第一大街C座4樓工程部
代理機構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396-2688668 18639956158
地址:駐馬店市置地大道置地華庭E座
駐馬店市良源政府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