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為漯河市文化活動中心消防系統改造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100%,已落實。采購人為漯河市文化活動中心,采購代理機構為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磋商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漯河市文化活動中心消防系統改造工程
2.2采購編號:漯采磋商采購-2018-101
2.3項目地點:漯河市文化活動中心(漯河市人民會堂院內);
2.4采購內容及需求:消防線路、消防管道、消防泵、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消防控制柜等改造。
2.5工期:25日歷天;
2.6質量要求:合格
2.7采購預算額:36萬元人民幣;招標控制價為357867.57元人民幣。
3.供應商資質要求:
3.1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2 投標單位須是具有相應經營范圍且年檢合格的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如供應商為事業單位,則提供事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3.3 供應商須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其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擬派建造師(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及其以上機電專業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5根據 《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供應商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記錄查詢頁面截圖,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注: 供應商 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過程中一旦發現 供應商 提供的資料弄虛作假,采購人有權取消其 供應商 資格。
4. 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項目執行支持中小微企業、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強制優化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等政府采購政策。
5.磋商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在投標之前須在 “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完成企業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于2018年10月12日8時00分至 2018 年10月18日17時3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繳納文件費、技術服務費并下載磋商文件、圖紙(如有)、工程量清單(如有)等,方可參加投標。凡未按本公告規定下載磋商文件的,投標無效。
5.2本項目將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請攜帶資料到磋商會議現場,由磋商小組進行核驗,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5.3“企業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請參考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的相關說明。
6. 公告期限: 2018 年10月12日8時00分至 2018 年10月18 日17時30分 。
7、代理費用收取的方式及標準:
成交人按國家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和發改價格【2011】534 號文的規定,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本次采購服務費。
8 . 響應文件的遞交
8.1網上遞交:供應商應當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 CA 數字證書登錄“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將已加密電子響應文件上傳,并確定已加密響應文件保存上傳成功。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收。
8.2現場遞交:供應商應當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將紙質響應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電子響應文件和已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備份以光盤或 U 盤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后,遞交到磋商會議現場。
8.3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 年 10月23 日 14 時30 分。
9.磋商時間及地點
磋商時間: 2018 年10 月23 日 14 時30 分
磋商地點: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東支路與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聯大廈九樓)
10.磋商文件的售價
磋商文件每套售價叁佰圓整,售后不退。
11.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政府采購網》、《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其他網站轉載只供參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12.本次采購聯系事項:
采購人:漯河市文化活動中心
地址:漯河市人民會堂東門2樓
聯系人: 李女士
電話:13939550288
代理機構: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工商聯大廈12樓(漯河市嵩山東支路與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
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0395-3223633
監督單位:漯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電話:0395-3150223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