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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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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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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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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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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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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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拍儀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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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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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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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中國境內注冊,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 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
2 、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響應供應商對本招標貨物及其相關服務進行分包和轉包;
4 、本項目不接受關聯企業投標。
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8年 11 月 16 日至2018年 11 月 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江北交銀大廈11樓1109號)現場購買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價¥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郵售)。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發售期內通過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報名供應商的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招標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參加本項目報名的供應商須提供以下資料一式兩份;要求提供復印件的均須帶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除外;所有資料的掃描件以U盤為載體提交,拷貝后退還U盤: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 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原件 )。
(2)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參加招標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加蓋公章的原件)。
七、磋商 截止 時間:2018年 11 月 26 日星期 一 下午15:00。
(注: 2018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一 下午14:30開始受理磋商響應文件,磋商響應文件必須在磋商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規定的磋商響應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磋商響應文件。)
八、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惠州市江北交銀大廈11樓1109號,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開標室。
九、開標、磋商 時間:2018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一 下午15:00。
十、 開標、 磋商 地點: 惠州市江北交銀大廈11樓1109號,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一、項目公示時間及提出質疑的要求
1 、項目公示時間:自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之內(即2018年 11 月 16 日至2018年 11 月 22 日)。
2 、提出質疑的要求:參照相關規定,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在公示期間或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現場提交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招標代理機構不接受電報、電話、傳真方式的質疑(注:供應商購買紙質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的,則以供應商購買紙質磋商文件之日為質疑時效期間的起算日期;否則,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質疑時效期間的起算日期)。 質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質疑資料的內容及格式應符合財政部令94號文《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第十二條要求) :
(1)關于《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高拍儀設備采購項目(重新招標)》的質疑函( 由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原件 )。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 (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原件) 。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 、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已報名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如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質疑資料須由組成聯合體的所有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辦法具體執行財政部令94號文《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
十二、公告信息查詢:
http://www.ccgp.gov.cn ( 中國政府采購網)
http://www.tender.gd.gov.cn/ (廣東志正招標采購網)
十三、招標代理機構及采購人聯系方式:
(一)招標代理機構: 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人: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區分局
(二)聯系人:盧小姐 聯系人:丁小姐
電話:0752-5758338 電話:0752-7282085
傳真:0752-7778338 傳真:/
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銀大廈11樓1109號 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演達大道40號
郵編:516001 郵編:516000
(三)采購項目聯系人:盧小姐 聯系電話:0752-575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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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廣東志正招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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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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