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環境保護局網格化大氣環境監控系統采購 項目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吉林省銘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環境保護局的委托,對其所需網格化大氣環境監控系統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環境保護局網格化大氣環境監控系統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HCZC2018-32 3.采購內容、預算、供貨及付款: 采購內容:網格化大氣環境監控系統 采購預算:41(萬元) 供貨期:合同簽訂后7天內安裝調試完畢。 付款方式:貨到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具體內容及技術要求等詳見招標文件。 二、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本次招標內容。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三、 報名時間、地點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潛在合格的投標人可于2018年12月05日—2018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 9 時至11 時,下午14 時至 16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到吉林省銘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8號小區)購買招標文件。報名須提交下列相關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稅務登記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報名提供法人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6、授權委托人報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7、投標人檢察機關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投標人登陸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結果告知函,查詢結果截圖打印,加蓋投標人公章,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8、提供2017年或2018年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相關憑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9、提供2017年或2018年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相關憑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0、提供2017年或2018年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四、 招標文件發售 1.發售時間:2018年12月05日—2018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 9 時至11 時,下午14 時至 16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2.發售地點:吉林省銘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8號小區)。 3.發售方式:領取,不辦理郵寄業務。 4.售價: 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 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8年12月26日13時40分。 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應商不足三家時,采購人重新招標。 六、 開標地點:琿春市公共資源管理中心(琿春市新安路889號)。 七、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于開標前從基本賬戶轉出0.8萬元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函。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吉林省人民政府網(公共資源交易信息鏈接)、琿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環境保護局 聯系人:劉峰 電話:0433-7612100 地址:吉林省琿春市 采購代理機構:吉林省銘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琿春邊境經濟合作區8號小區 聯系人:葛新越 電話:15584676128 2018年12月05日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布責任和監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