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央專項第三批-2-校園智能化消防建設項目投標邀請書
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吉林醫藥學院(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為采購人所需的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
一、 項目名稱:2018中央專項第三批-2-校園智能化消防建設項目
用途:辦公教學
貨物名稱:LORA無線煙霧探測器等
數量:一項
簡要技術需求:(1)供電方式:3.6V電池供電,3600mAh大容量;(2)功耗:<0.5W;等
二、項目編號:0773-1841GNJLGCGK4008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供應商不能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詳見財庫【2016】125號,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查詢相關信用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查詢截止時間為開標當日16:00前。);
3.3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四、報名條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供應商,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報名:
4.1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若企業已經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只須提供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4.2 《單位負責人證明書》(附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單位負責人授權委托書(附單位負責人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報名時需攜帶單位負責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可以提供同類業績合同等);
4.4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4.5 財務狀況報告(A.2017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B.近三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注:A、B兩項提供任意一項均可)、近一年內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6 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查詢相關信用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查詢截止時間為開標當日16:00前。
報名時間 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節假日除外,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的8:30 -11:30至13:00-16:00時,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4樓(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蔚山路交匯處)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窗口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文件售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標文件都應附有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87,000.00元。投標保證金與開標一覽表分別單獨信封密封,獨立于投標文件之外,投標保證金以電匯形式交納,已到賬時間為準。并將電匯憑證于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與投標文件一同遞交到開標地點。
六、茲定于2019年1月10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4樓(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蔚山路交匯處)開標室開標。屆時請參加投標的投標人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七、采購預算額度:人民幣4,350,000.00元,投標報價超出該價格的,投標無效。
八、公示媒介: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中國財經報網。
九、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
采購代理機構: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長春市凈月區生態大街3682號偉峰東樾11號樓2303室
聯 系 人:閆工、許工
聯系方式:0431-81150785-8003
采 購 人:吉林醫藥學院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
聯 系 人:王老師
聯系方式:0432-64560178
保證金收款賬號:
收款人: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長春生態大街支行
賬 號:158 838 854 429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布責任和監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