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
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編號:JLSBLB2019-CG23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已由吉林省省級部門集中采購任務通知書以定點采購D【20190424】-0064號文件批準采購,項目業主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采購資金來自公共財政預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括: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
2.2 標段劃分及采購范圍:
第一標段: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咨詢(含造價評估);
第二標段: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監理;
采購范圍: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及以后在建、擬建的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主要包括:新建、改造、運行維護三大項。具體為:定制軟件開發類、硬件及通用軟件類及運行維護類);
2.3 服務地點:吉林省內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2.4 服務期限:第一標段:合同訂立后三個工作日啟動項目咨詢設計(含造價評估),期限為:1年;第二標段:合同訂立后三個工作日啟動項目監理。期限為:1年;
2.5 工作內容:第一標段:選擇三家入圍單位,完成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咨詢(含造價評估);第二標段:選擇三家入圍單位,完成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系統集成建設項目監理;
2.6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第一標段供應商須具有省級或以上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證書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信息技術服務分會頒發的ITSS信息技術服務咨詢設計標準符合性證書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完成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第二標段供應商須同時具備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完成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3.3第一標段供應商擬派出的總咨詢師須具有計算機、軟件、自動控制、電子或通信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第二標段供應商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計算機、軟件、自動控制、電子或通信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擔任監理工程師5年及以上,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一項類似項目業績;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能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5投標人(含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如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嚴禁參與本項目投標(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無行賄犯罪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
3.6拒絕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參與投標;
3.7供應商不能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詳見財庫【2016】125號,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查詢相關信用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
3.8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詳見招標文件。
4.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4.2《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五、報名條件:
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報名:
5.1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若企業已經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只須提供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5.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5.3 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相關基本賬戶開戶證明;
5.4一標段總咨詢師、二標段總監理工程師的資質證書和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
5.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代表身份證);
5.6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5.7提供近6個月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任意一個月的繳稅憑證,提供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憑據,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提供近6個月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5.8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已完成的類似項目業績一項(合同及中標通知書);
5.9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含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的無行賄犯罪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
5.10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5.1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網站截圖證明;
5.12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的相關信用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
報名時間 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北京時間,下同),每日8時30分至16時00分,到吉林省政務大廳(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蔚山路交匯)四樓吉林省百利邦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窗口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文件售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所有投標文件都應附有投標保證金,每標段金額為人民幣壹萬元。
七、茲定于2019年6月5日9時00分(北京時間)在吉林省政務大廳(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蔚山路交匯)四樓會議室開標。屆時請參加投標的投標人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八、公示媒介: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吉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九、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經開區珠海路1117號
聯 系 人:杜先生
聯系方式:0431-88556770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百利邦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凈月開發區生態東街3330號吉林省國家廣告產業園
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0431-81685832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布責任和監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