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溫州市洞頭區黑煙抓拍設備及安裝的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浙江鴻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洞頭分局的委托,就溫州市洞頭區黑煙抓拍設備及安裝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DTCG20190923128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標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溫州市洞頭區黑煙抓拍設備及安裝 |
1 |
批 |
60萬元 |
具體見招標文件 |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主體的要求;
2、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方式;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獲取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均可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合法獲取方式如下:
①供應商登陸政采云找到本項目填寫相關信息后下載招標文件;
②供應商未注冊政采云賬號的,填寫好《招標文件領取登記表》發至1071029969@qq.com, 采購代理機構在政采云系統中將該單位信息添加至本項目后,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時間: 2019年10月15 日 9:30
七.投標地點: 溫州市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
八.開標時間: 2019年10月15日 9:30
九.開標地點: 溫州市洞頭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
十.投標保證金: 無
十一.其他事項:
1、本項目招標文件公告期限為公告發布次日起5個工作日。
2、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對可以質疑的招標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招標文件之日(含在政采云系統登錄填寫相關信息后下載磋商文件)或者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招標文件在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后獲得的,自招標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3、潛在供應商應當按照招標公告規定的方式獲取招標文件,未按照招標公告規定的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針對招標文件的質疑不予受理。
4、供應商須在法定質疑期限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按《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進行處理供應商質疑事項。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5、潛在供應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十二、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鴻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13858839122
傳真:0577-63383507
采購人名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洞頭分局
聯系 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577-63488355
同級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溫州市洞頭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騰飛路79號財政大樓
聯系人:張琳
聯系電話:0577-63387968
傳真:0577-6338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