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投訴舉報處理相關工作的公告》、《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管理解釋口徑》等文件要求,按照“不見面、少接觸”的原則進行采購活動。
一、本項目實施理由:
經采購單位負責人同意,本項目在我省疫情響應期間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
二、采購組織機構制定的現場防護措施:加強采購活動場所防護,建立登記問詢制度。采購人會同采購代理機構按照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做好采購活動現場人員健康碼等信息登記、體溫檢測、口罩佩戴、手部衛生消毒、隔空就坐等各項工作,并詢問近 14 天內的旅行史,特別是較重疫區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個人身體情況和發熱病人接觸史,現場所有人員做好個人防護。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評審專家、采購監督人員、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場地將安排在樂清市中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評標室。評審之前,對該場地進行消毒,要求評審人員隔空就坐;評審結束后,現場人員分散離場。
樂清市應急管理局
樂清市中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