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西藏立信招標有限公司受用戶單位委托,對下述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具體招標內容如下:
項目概況
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西藏立信招標有限公司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7日10點0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藏財采【2020】0892
項目名稱: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預算金額:2225.00萬元
項目標段:本項目分為九個標段
第一標段:西藏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支撐平臺建設,預算資金:861.67萬元
第二標段:西藏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支撐平臺建設監理,預算資金:38.33萬元
第三標段:那曲市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平臺,預算資金:188.80萬元
第四標段:阿里地區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平臺,預算資金:188.80萬元
第五標段:那曲、阿里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平臺建設監理,預算資金:22.40萬元
標段號 |
“專群結合監測預警”監測點名稱 |
單點限價 |
單位 |
最高限價 |
第六標段 |
浪卡子縣卡熱鄉邊據村魯林組滑坡 |
14.055 |
萬元 |
281.10 |
扎囊縣扎唐鎮久麥村二組泥石流、久麥村滑坡 |
14.055 |
萬元 |
||
加查縣加查鎮熱麥村不穩定斜坡 |
14.055 |
萬元 |
||
洛扎縣色鄉曲吉麥村3組魚若崩塌 |
14.055 |
萬元 |
||
波密縣玉許鄉亞它村南多自然村曲格瑪溝泥石流 |
14.055 |
萬元 |
||
郎縣登木鄉久日追寺不穩定斜坡 |
14.055 |
萬元 |
||
察隅縣上察隅鎮桑巴亞中堰塞湖 |
14.055 |
萬元 |
||
波密縣易貢鄉通加村加拉自然村擋宗溝泥石流 |
14.055 |
萬元 |
||
巴宜區八一鎮公眾村公眾溝泥石流 |
14.055 |
萬元 |
||
類烏齊縣城甲桑卡措卡日追寺滑坡 |
14.055 |
萬元 |
||
洛隆縣孜拖鎮假日扎行政村加日自然村縣政府后側崩塌 |
14.055 |
萬元 |
||
江達縣政府辦公樓背后滑坡 |
14.055 |
萬元 |
||
八宿縣鄉政府北溝泥石流 |
14.055 |
萬元 |
||
日土縣日土兵站后山不穩定斜坡 |
14.055 |
萬元 |
||
日土縣退休2區不穩定斜坡 |
14.055 |
萬元 |
||
革吉縣雄巴鄉多仁村象魯康寺崩塌 |
14.055 |
萬元 |
||
日喀則彭措林鄉曲龍強孜寺崩塌 |
14.055 |
萬元 |
||
日喀則查務鄉中心小學滑坡 |
14.055 |
萬元 |
||
昂仁縣秋窩鄉下白瑪村白瑪普溝泥石流 |
14.055 |
萬元 |
||
吉隆縣吉隆鎮熱瑪村后山崩塌 |
14.055 |
萬元 |
||
第七標段 |
專群結合監測預警監理 |
18.90 |
萬元 |
18.90 |
第八標段:樟木口岸監測站點建設,預算資金:597.14
第九標段:樟木口岸監測站點建設監理,預算資金:27.86
采購需求:
第一標段:西藏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支撐平臺建設(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二標段:西藏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支撐平臺建設監理(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三標段:那曲市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四標段:阿里地區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五標段:那曲、阿里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平臺建設監理(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六標段:專群結合監測預警(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七標段:專群結合監測預警監理(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八標段:樟木口岸監測站點建設(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第九標段:樟木口岸監測站點建設監理(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部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簽訂要求執行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1.本項目第一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不得超過2家(任意聯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個獨立法人,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共同投標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也包括聯合體各方成員)。
2.本項目第二、三、四、五、六、七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本項目第八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牽頭人須是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甲級資質的獨立法人,聯合體不得超過2家(任意聯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個獨立法人,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共同投標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也包括聯合體各方成員)。
4.本項目第九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2)執行《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執行《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執行政府采購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第一標段:
(1)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不得超過2家(任意聯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個獨立法人,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共同投標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也包括聯合體各方成員)。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并出具證明材料,并應當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二標段:
(1)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三標段: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四標段: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五標段: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六標段:
(1)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三項甲級資質的獨立法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七標段:
(1)具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八標段:
(1)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三項甲級資質的獨立法人。(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牽頭人須是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三項甲級資質的獨立法人,聯合體不得超過2家(任意聯合體組成單位不超過2個獨立法人,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各方應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該共同投標協議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也包括聯合體各方成員)。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并出具證明材料,并應當提交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
(3)本項目不允許境外單位或國外供應商參加投標。
(4)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第九標段:
(1)具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共同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說明:本次招標依照上述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核的具體標準及方法詳見招標文件。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2020年11月16日 至 2020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西藏立信招標有限公司(拉薩市城關區林廓北路2號新氣象賓館院內)
方式:現場報名
售價:850.00元/標段(售后不退)
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授權委托書為原件)按下述順序裝訂成冊并逐頁加蓋公章(鮮章)。
(1)投標人三證合一版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及報名授權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需提供法人資格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需提供與投標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參保憑證。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0 年12月7日10點00分 (北京時間)
地點: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開標室(江沖路納如路交叉路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和政策;
(2)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本項目涉及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執行節能產品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
(4)執行環境標志產品政府優先采購制度;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西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地址: 拉薩市江蘇大道73號
聯系方式: 0891-6899579、0891-689950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西藏立信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薩市林廓北路2號,新氣象賓館院內
聯系方式: 0891-6790060
3.項目聯系方式
報名聯系人: 羅女士
電話: 0891-679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