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機關 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2021年智慧平安社區建設項目 (項目編號:DHZB-2021-0914)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2021年智慧平安社區建設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天津市河東區成林道28號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08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DHZB-2021-0914
項目名稱: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2021年智慧平安社區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3022.1742萬元
最高限價:3022.1742萬元
采購需求:
包號 |
是否設置最高限額 |
預算(萬元) |
最高限額(萬元) |
采購目錄 |
采購需求 |
第1包 |
是 |
3,022.1742 |
3,022.1742 |
視頻監控設備 |
本次采購內容為天津市河東區2021年智慧平安社區建設項目,包括:天津市河東區大王莊、二號橋、大直沽、中山門、富民路、春華街、唐家口街、常州道街、向陽樓街、上杭路街、東新街、魯山道等267個小區的智慧平安社區建設項目,包括前端建設設備、中心建設內容、服務器與存儲設備、網絡交換硬件、等保安全設備、鏈路及機柜租用等內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項目需求書。 |
合同履行期限:供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貨物到場;(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安裝調試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天內完成本項目所有產品安裝調試并驗收合格。(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一)按照《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年第16號)等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節能、環境標志品目清單內的產品實施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評標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印發 <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 、 <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財辦庫〔2020〕123號)要求執行。 (三)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規定,本項目對小微企業報價給予6%的扣除。 (四)根據《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對監獄企業報價給予6%的扣除。 (五)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報價給予6%的扣除。 (六)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具備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提供營業執照或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2. 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參加開標會,投標供應商若為法人(或者負責人)投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書(需加蓋供應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投標供應商若為被授權人投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書(需加蓋供應商公章)、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授權書(需加蓋供應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 3.供應商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0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者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 4、供應商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提供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任意一期繳納記錄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或稅務局出具的2020年度完稅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新成立的供應商按實際的繳納情況遞交相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5. 供應商須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任意一期繳納記錄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新成立的供應商按實際的繳納情況遞交相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6.投標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開標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供應商公章。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2021年09月15日 到 2021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天津市河東區成林道28號
方式:供應商應攜帶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一份,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售價:每套100元人民幣,文件一經售出,所收費用概不退還。
售價:10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10月08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河東區成林道28號開標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注: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供應商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依據,否則不予認定。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 本項目對小微企業產品給予6.0%的價格扣除;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機關
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東興路111號
聯系方式:022-2416213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天津市東和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東區成林道28號
聯系方式:022-5818226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宋陽
電 話:022-58182266
天津市東和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