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啟東市政府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啟東市人民法院就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外包單一來源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啟東市人民法院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外包
二、項目預算
人民幣每年捌萬元整(¥80000元/年)
三、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啟東市人民法院于去年簽訂的《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外包合同》將于2022年5月31日到期。我院辦公計算機五百多臺、外接設備(包括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近兩百臺,另有網絡通信設備、監控設備、會議系統設備、服務器存儲設備、安檢設備、UPS、精密空調等。本次采購內容為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辦公計算機及外設維護保障、網絡通信維護保障、監控巡視、會務及大型活動保障、監控設備保障、安檢設備維護、配合法院對涉及法院系統信息化的各項工作進行保障等)。
本項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定,第一年經單一來源采購確定中標供應商后,以后兩年內符合履約要求的可在預算落實、合同金額不變的基礎上與中標人分別續簽下兩個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簽),不再重新招標。如合同期間乙方不符合履約要求,甲方實施新的采購確定供應商。
四、單一來源說明
因信息化系統保障維護需要,啟東市人民法院需采購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外包服務,由專業公司提供服務并配備一名專業安全駐場技術人員。由于啟東市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的特殊性,且對安全駐場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個人素質、保密意識和隊伍穩定性等具有較高的要求,鑒于啟東市超維電腦有限公司2017年以來對原合同的履約表現較好,對我院信息化項目及系統保障等網絡安全服務十分熟悉,駐場人員技術能力全面、工作態度良好,能及時響應并積極處理現場服務過程中的各項問題。經協商,啟東市超維電腦有限公司承諾服務不降,為保證整體服務的延續性,確保啟東市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統能安全有序的運轉,擬確定啟東市超維電腦有限公司為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項目的單一來源供應商。同時考慮到專職技術維保人員工資、醫保及社保費用的增加,維護費用由原來的48000/年調整到到80000/年。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供應商:啟東市超維電腦有限公司
地址:啟東市匯龍鎮南苑中路523號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6日
現將以上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限內攜書面意見材料與以下單位聯系,逾期將不再受理。公示期間如無異議,將依法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七、采購人、聯系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采購人:啟東市人民法院
采購人地址:江蘇省啟東市南苑路418號
聯系人:闞琳聯系電話:0513-68951172
啟東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8日
附件:項目需求
一、項目內容
1.駐場人員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
派遣1名固定人員駐場提供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工作時間參照啟東法院工作時間要求,其它時間為電話值班,節假日按院方要求值班。
2)人員要求
派駐人員須有從事信息化工程、專用設備維護的工作經驗,派駐人員必須服從我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遵守我院相關的規章制度。
2.服務內容及要求
本項目主要服務地點為啟東市人民法院本部及五個派出人民法庭,服務范圍主要是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服務事項。
序號 |
項目 |
服務內容 |
1 |
基礎服務 |
網絡通信維護保障 |
2 |
辦公計算機及外設維護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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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監控巡檢、維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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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會務及大型活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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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院本部及派出法庭機房設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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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檢設備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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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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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技法庭、支云庭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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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咨詢服務 |
日常維護咨詢 |
10 |
應急支持 |
應急響應 |
11 |
重保期間支撐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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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培訓服務 |
日常培訓 |
13 |
其他 |
所有法院相關的信息化辦公設備維護及技術保障的其他工作 |
A.基礎服務
a)網絡通信維護保障:確保辦公計算機網絡(內外網)通信暢通,并根據需要按要求配置、調整網絡。
b)辦公計算機及外設維護保障:負責法院內外網辦公電腦日常軟件安裝調試、硬件故障排除,系統優化、查殺病毒、系統崩潰及時恢復等,保障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所有辦公外設正常工作。
c)監控安全:對法院的各數字監控設備定期進行巡檢維護,保障各類場所音視頻系統正常運轉,保障監控網絡的線路通暢(運營商線路除外)。
d)會務及大型活動保障:對審委會及相關會議室、執行指揮中心、大法庭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保障會議室各設備運行正常。
e)院本部及派出法庭機房設備保障:對法院本部三樓中心機房及各分機房,人民法庭機房設備保障維護;對UPS、精密空調、各網絡設備、服務器存儲等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巡檢。保證各設備正常工作。
f)安檢設備維護:對法院本部及派出人民法庭的X光機、安檢門、訪客機等安檢設備維護修理。
g)資產管理:對全院信息化設備進行日常統計、登記、修改等操作。
h)科技法庭、支云庭審保障:保障全院線上線下開庭順利進行,及時處理各種突發問題。
B.咨詢服務
日常安全咨詢:當軟、硬件系統出現異常,懷疑為安全事件時,提供分析建議;當發生病毒爆發事件時,提供技術解決方式建議;當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時,提供技術解決方式及系統加固建議,提供適當應急協調服務等。
C.應急支持
成交服務商按照啟東市人民法院的要求派駐技術服務工作人員,并承諾7×24小時隨時提供服務,重大節假 日需做好巡檢值班工作。
D.培訓服務
提供信息化辦公設備基本操作培訓服務,包含:辦公計算機網絡知識培訓、辦公計算機及外設、監控、會 務、安檢設備等使用操作等項目。
E.其他
配合法院對涉及法院系統信息化的各項工作進行保障。
3.成交服務商責任:
a)成交服務商需保證在法院現有的設備基礎上實施各種設備維護,不得向法院提出無理的設備更換條件。
b)如成交服務商在為法院提供服務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需與法院協商,由法院決定是否進行維修或更換部件。
c)成交服務商技術人員需遵守法院的規章制度并服從法院管理。
d)成交服務商技術人員需對涉及到法院的內部資料進行保密,成交服務商及派駐工作的相關人員需簽訂保密協議。
e)成交服務商維護使用工具均由成交服務商負責,成交服務商對自行組織的維護人員應按規定負責全面管理,對成交服務商維護人員所產生的任何事件均由成交服務商承擔,與法院無關。成交服務商應與派駐人員簽訂符合勞動部門規定的用工合同,承擔派駐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費等等,并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f)設備維修需要更換的配件可由成交服務商提供,法院將不定期對成交服務商更換的配件進行詢價,如發現與市場價有較大差額,法院可進行索賠。
g)在維護工作過程中成交服務商工作人員所產生的移動通訊費、交通費等由成交服務商自己承擔。
h)成交服務商派駐法院的工作人員上下班及工作期間的安全責任,根據有關法規由成交服務商或工作人員本人承擔。
二、維保服務期限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結算方式
維護期限內,每季度末支付合同款項的25%,成交服務商須提供給甲方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