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招商銀行大廈項目弱電智能化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南通招商銀行大廈項目 已經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建單位為 南通市中央創新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人(即本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為 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弱電智能化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江蘇省南通市中央創新區湖東路東、B大道北、支路P南、十二號支路西
2.1.2建設規模: 南通招商銀行大廈項目地塊用地面積11423平方米。新建銀行總部辦公樓、營業廳及附屬設施等,建筑面積49918平方米,地上含一棟18層的塔樓,建筑高度80米,裙樓共三層。建筑面積28550平方米,裙樓面積3601.18平方米,連廊連接體195.88平方米。地下室2層,建筑面積21368平方米。
本項目塔樓為銀行總部辦公樓,含辦公大堂、機房、辦公層、行長層、私人銀行層、5-12層為出租層(僅裝修核心筒區域),在塔樓13層及18層設置開放式綠化景觀、燈光。裙樓主要為一層營業廳、二層辦公區、三層員工餐廳。地下空間總共為二層,地下一層主要為配套用房、停車區、廚房組加工區及設備用房等;地下二層主要為停車層。
2.1.3合同估算價: 約1300萬元。
2.1.4工期要求: 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 5 月15日,具體以開工令為準。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2 0 0天。其中弱電竣工時間:2023年11月30日,配合完成消防驗收時間:2024年3月30日;配合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備案時間:2024年4月30日。弱電工程最終竣工時間以不能超出2023年11月30日為準。
注: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停工,承包人須提供相應的政府文件或批文,否則工期不予順延。
2.1.5 質量要求 : 合格 。
2.2招標范圍: 根據南通招商銀行大廈項目弱電智能化工程施工圖紙,完成全部的弱電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綜合布線系 統 ;2、中央集成管理系統 ; 3、智能燈光/窗簾控制系統4、音視頻/會議系統;5、 信息發布系 統;6、電梯五方對講系統;7、停車場管理系統;8、室外管網與LED屏;9、樓宇自控及能耗監測系統;10、車位引導系統;11、大樓宣傳視頻拍攝。
3.1投標人須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和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同時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同時具有 有效的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一級建造師應在電子證書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截至開標當天應處于有效期內。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具體指以下兩點(a.未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交納社會保險;b.未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企業的正式員工(需提供與本投標人企業的有效勞動合同,合同須在有效期內)。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投標人自2020年4月1日(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日期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額在900萬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樓、公寓、商住樓、廠房、倉儲建筑、室外工程及簡單的配套用房)智能化工程業績。
①須同時提供單獨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必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蓋章】三項證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如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承擔聯合體業績或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僅認定投標人在該項目中承擔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的部分;如投標人獨立(非聯合體形式)承擔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僅認定投標人在該項目中承擔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的部分。如業績資料中未載明其承擔部分的內容及金額的,需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施工范圍內的智能化工程不予認可,如總包合同范圍內智能化工程作為專業工程暫估價單獨招標分包且滿足上述業績要求的,該分包單位業績予以認可。
④上述業績材料中未體現合同金額的,則需提供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及第三方咨詢單位公章的結算審計報告并同時提供建設單位聯系人、崗位及聯系電話,否則不予認可。
3.3.2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3.3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3.3.5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企業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3.6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指本項目要求的資質)處于合格狀態。
3.7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自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 5 月 19 日 ;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南通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 時 3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定分離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 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上發布。
(1)本工程采用 遠程不見面交易 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人: |
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江蘇建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蘇省啟東市人民中路683號 |
地址: |
南通市世紀大道58號恒隆國際B幢14樓1412室 |
聯系人: |
包先生 |
聯系人: |
吳小松 |
電 話: |
13862853019 |
電話: |
15301476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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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1614454577@qq.com |
2023 年 4 月 24 日